• 【诚展HR干货】解除劳动合同的N+1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标准吗?

    洞察观点 2018-10-28

    许某某于2016年3月进入苏州某连锁酒店,从事酒店服务员一职,工资为相应月度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2018年6月15日,酒店向许某某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按照许某某在酒店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离职后,许某某听说经济补偿的法定计算标准应是“N+1”,除了酒店已支付的经济补偿,还应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于是,许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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