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收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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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员工借职务之便违反职业道德收受好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借职务之便收取好处,应认定系对基本职业道德的违背,构成严重违纪可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案例简介金某于2012年7月2日进入甲公司,岗位为质量检验员。因有员工举报金某收礼,甲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派工作人员向金某作调查谈话,金某承认车间操作员胡某、沈某曾给过其几包烟,但认为收取香烟的行为未影响其正常履行工作职责。2017年8月1日至3日,甲公司还向员工戴某、胡某、沈某、潘某、王某进行了调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