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展HR干货】苏州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基准是怎样的?

    洞察观点 2019-05-16

    问:本人于2018年3月发生工伤事故,现已结算,但基准是按2017年的系统查询标准,这标准应是根据2016年收入核定的,与我2017年的实际月收入不符合,这和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也不符,这样计算对吗?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