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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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员工提完离职就走了,HR该怎么操作?是否可以扣他当月工资?
员工向公司提出了离职,说自己无法适应环境也好,另谋高就也好,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HR一般不会难为员工,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刚提完离职就要撂挑子走人?没有一点点防备就走了~打声招呼就走了~这不但挑衅公司的制度,也影响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员工,请问公司能扣他工资吗? 一、一般正常的离职都有哪些情况? 员工离职理由有千千万,但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只有以下4种:协商一致、预告离职、被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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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为什么要选用专业公司开发的考勤系统了?
企业办公的便捷化、高效化、智能化是当下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向。但是在这看似美好的背后却有些看似小却真实地导致办公处于复杂繁琐的境地,比如现在的考勤管理。 就目前来看,企业的考勤管理大部分虽然已经购买了几百元的考勤机,指纹、人脸或刷卡的,凭着自带的免费考勤系统完成一些基本功能,但最终的复杂报表、记录查询等还是要靠HR来进行手工操作,费时费力,特别是遇到月末时,表现出如下痛点:数据统计不准确、考勤数据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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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苏州员工的人事档案在哪里查询?
问:在苏州市,如何查询员工的人事档案是否在苏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答:如他的人事档案在苏州市人才市场,查档调档事宜请您咨询苏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电话:0512-65223106。或可登陆苏州人才网(www.szrc.cn),点击“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档案查询”进行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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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员工请事假或病假超过1 2个月,社保费可否让他全部承担?
问:请问一下员工请假(事假)超出一个月甚至两个月,之前办理了社保但是没有报停,这种情况社保费是不是可以全部让他自己承担(公司缴交的部分)? 答: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单位职工时间内均应缴交社保。单位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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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工资】女职工的哺乳假有哪些详细的规定?
问: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公司可否安排我加班?答: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问:女职工请哺乳假的时候,公司必须要批准吗?答:女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哺乳假:①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②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且本人提出申请。 问:哺乳假可请多久?工资怎么算?答:符合条件的哺乳女职工,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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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工资】工资中包含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吗?带薪年假是如何折算的?
问:2014年10月底入职苏州的一家公司,于2016年3月离职。公司在2015年出新制度:自2016年起开始有带薪假(在公司工作1-5年有5天带薪假),春节假调休部分可以带薪假抵消。本人春节调休五天未给带薪年假抵消,并算事假处理,故离职当月工资少于2697,公司以此名义在3月工资里补扣社保公司部分。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按照国家带薪假的规定我有带薪假吗?需要折算吗?如想维权该提供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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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工资】产假工资如何发放?苏州的生育基金是否需要交满一年才可以报销?
问:我们是苏州的一家公司,公司交了生育保险,产假公司是按月付给员工?还是休完产假以后 一次性付给员工呢?生育基金是否需要交满一年才可以报销?答:一、据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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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考勤方式为非全日制时用工该如何参保社保?
问:公司规模小,2-3人,需一打扫阿姨,考勤方式为非全日制,一周工作两天,每天2小时,一个月不超过8小时,按小时计费,公司需要给职工参保社保吗?参保是否可以只缴纳工伤?如不需要参保社保,小时工资支付后,是否还需要支付社保费用给员工自行参保?社保费用为多少能符合员工合法权益呢? 答: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用人单位是否需为职工社保参保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建议购买商业保险防范工伤风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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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国有企业要求普通女职工到55岁才退休合法吗?
问:我家属是苏州市区一家国有股份制企业的职工,其为该企业普通职工,工人身份。但该企业要求必须年满55周岁退休。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正常的话,女干部身份的人员,国家才要求年满55周岁退休。 答: 一、目前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⑴ 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 55周岁,女工人满 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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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要关一个车间,把电工 安全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裁员合法吗?
问:我们是苏州的一家工厂,近期公司要关闭一个车间,有40余人在裁员名单里,包括了公司的电工、安全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因公司还要正常开下去,这些岗位还需要人员,想问一下,这种裁员属于违法裁员吗?应该怎么赔偿? 答: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