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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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考勤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后加班费就只能年底结算吗?
问:我们公司时忙时闲的,忙的时候加班很多,企业HR说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和加班时间都是年底才结算,现在准备辞职,公司不给结算加班费怎么办?难道申请了考勤方式是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作)的就只年底结算加班费吗? 答:1、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㈠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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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不支付离职补偿金需要哪些证据进行劳动仲裁?
问:前任公司拒致青春支付补偿金,目前手上的证据为以下三份: (1)公司加盖公章,承诺支付补偿金的书面决定; (2)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通过对公户支付本人补偿金24690元的银行回单; (3)公司现财务负责人回复不予支付欠付补偿金的微信信息截屏。请问:以上三份证据是否满足劳动仲裁的基本证据要求?如再次与公司就欠付的补偿金沟通无果,可否以如上所述三份证据提请劳动仲裁? 答:解除劳动关系后就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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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的员工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吗?
问:工作多少天可以不用缴纳社保?有这样的规定吗?企业员工在2018年10月10日离职,8号来上班工作,实际上班只有3天,企业需要负责该员工的10月份的社保费用吗? 答: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始月,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确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截止月,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月确定。 社保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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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管理】年假休假要求的社保必须是连续缴纳吗?
问:之前有连续缴满一年的社保记录,但是在进现在这家公司之前,间断了2~3个月。 这家公司是今年4月份入职,今年是否可以享受带薪年假,有几天? 答: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若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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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没有劳动合同有事实劳务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吗?
问:事实劳务关系能不能申报工伤?我弟弟2018年5月31日在附近漳平车祸身亡,当时是‘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送新客车的司机 没有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务关系。漳平市交警大队出的现场和事故报告。该公司负责人当时也去交警队做笔录了,但他们不同意申报工伤,请问我们家属是不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当时就我弟弟一个人开着空车从苏州厂家往福建送车出的车祸。工伤申报都需要什么手续? 答:看您叙述的情况,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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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离职后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问:我的问题跟解除劳动关系相关,原先与单位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后未续签,但是实际还是在单位工作,社保也正常缴纳,后于2018年8月发现原先的合同后面增添了一页劳动变更记录,上面写明从2018年3月1日起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此记录签字并不是本人所签,且单位并未告知,现已告知单位离职,但是公司一直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想问下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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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苏州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怎么申请?
问:苏州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怎么申请?这个补贴是给员工还是公司? 答: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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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工资】员工短期病假工资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规定发放标准?
问:我是苏州一公司的HR,有几个问题1、员工短期病假工资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规定,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外这80%中可以再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病假员工可以扣除相应天数的岗位补贴吗? 3、若员工应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来在的工作,需进行3个月换岗,那这期间公司可以扣除原岗位的岗位补贴吗? 答:1.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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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北京取得的不定时综合工时制考勤可以用在苏州公司吗?
问:我们是一家全国性的物流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北京总公司已取得了不定时工时考勤(综合工时制)的批复。请问我们在苏州当地的员工与苏州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使用总公司的不定时工时批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苏州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审批的管辖:“ 1、有主管部门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按部、省规定报批,市属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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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从苏州园区唯亭搬迁到吴江不去是否有经济赔偿?
问:公司搬迁从苏州唯亭搬到吴江,两地相差50公里,员工不跟过去有经济赔偿吗? 答:1.如果用人单位从苏州市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范围内搬迁到上述区域以外地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