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工资计算】没有签劳动合同被扣工资怎么维权?
问:我于2019年2月23号和老板好了工资,他没有跟我说试用期,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后来我干了11天,适应不了就跟他说辞职没做了,他也同意,我问他工资的事,他说了2019年4月20号,到了21号才发,少了一千多,我问也原因,他现再给我说没过试用期,按多少钱一天计算的,我说了当初跟老板谈时他没有说这过,后来他就不说了,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用人单位扣除工资不合理、劳动者与其产生争议的,可至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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