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考勤工资管理】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了又调班的怎么考勤?工资怎么计算?
问:关于考勤管理和工资计算问题,节假日及双休加班调班问题咨询因为员工双休日经常加班,正常情况下按劳动法规定工资按照双倍结算。而公司在需要放假期间,将就近的双休日和假期进行对调,本来双倍工资的双休日变为正常班,而本来就应该放假的假期变为双倍工资的加班二。并且不是一两次,而是一直这样调班。有时候因为公司停电放假,也会与加班二进行对调。请问是否合法?
答:1.根据《江苏省工资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故如劳动者休息日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在6个月内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2.加班工资有争议的,劳动者可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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