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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搬迁该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问:最近公司要搬迁,从苏州新区横塘搬去甪直,现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HR让不同意搬迁的人自己提辞职,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只能是自己辞职这一个选择,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有相应的补偿吗?
答:一、如果用人单位在苏州市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范围内搬迁,职工不愿跟随的,可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况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从苏州市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范围内搬迁到上述区域以外地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情况解除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就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存在争议的,可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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