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HR干货】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产妇只有一个月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问:公司规定只有一个月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请问这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至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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