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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不支付离职补偿金需要哪些证据进行劳动仲裁?

问:前任公司拒致青春支付补偿金,目前手上的证据为以下三份:

(1)公司加盖公章,承诺支付补偿金的书面决定;

(2)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通过对公户支付本人补偿金24690元的银行回单;

(3)公司现财务负责人回复不予支付欠付补偿金的微信信息截屏。
请问:以上三份证据是否满足劳动仲裁的基本证据要求?如再次与公司就欠付的补偿金沟通无果,可否以如上所述三份证据提请劳动仲裁? 

答:解除劳动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投诉,应由劳动者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投诉文书(载明入职或进场时间、离职或退场时间、工作内容或工种、约定工资标准或工价、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原因及投诉请求事项),并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与本人投诉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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