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HR干货】实习生有哪些关于劳动法的权利可以得到保护?
问:关于上司利用职务之便不公平变相惩罚对待实习生,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问实习生有哪些关于劳动法的权利可以得到保护?
答:在校生在单位实习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法调整。
学生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苏州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为18.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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