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HR干货】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问:劳动合同通知书问题,单位与我续签了劳动合同通知书,现合同到期了,公司还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现在本人离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已到期,建议与用人单位确实是否续签,如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您可按上述规定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上未有提及,如是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类文件,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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