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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缴纳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哪些?一次性垫付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哪些?一次性垫付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垫付?HR们快来了解这些干货

欠薪保障金垫付项目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一次性垫付的最高额度

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分别按不超过6个月核定。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均按被拖欠时的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垫付的数额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最低工资总额。

不予垫付欠薪的情形

欠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欠薪企业中与前项人员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拥有欠薪企业10%以上股份的人员;
月工资超过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三倍的人员;累计欠薪数额不到200元的人员。

欠薪保障金是否需要偿还

劳动者在申请欠薪垫付时填写委托书,并声明和承诺,劳动者一旦得到欠薪垫付,垫付部分的追偿权将转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委托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方式负责对欠薪垫款的追偿,在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法律机构代理具体追偿事宜。

温馨提示:

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数额并不是企业实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数额最多不超过上海市12个月的最低工资总额。2017年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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