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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管理】护理假 产假与春节假期冲突,该怎么算?

问:护理假 产假与春节假期冲突,该怎么算?我小孩于2018年2月16日出生,我和老婆都在园区参保,这样我本人的护理假应该是从2.16起算吗?还是从2.22日算起?以及我老婆的产假是否也是这样算呢?请解惑,谢谢

答: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基础产假98天有国家法定假日可以往后顺延没有规定。
产假和护理假一般都是以小孩出生为起算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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