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工资核算】最低工资里含了高温费,这样发放工资对吗?
如果公司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给定的最低工资里含了高温费,这样发放工资对吗?案例:小石今年的6月进入上海市一家饮用水公司做送水工,每月工资2400元,包含200元的高温津贴。近期由于连续高温,小石觉得这份工作太辛苦,遂提出离职,并对自己的工资提出了质疑。公司称,小石每月2400元的工资(包含200元高温津贴)已经高于2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任何问题。
问:公司发放给小石的工资对吗?
A.对 B.不对
正确答案:B.不对
解析:根据上海市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因此,高温津贴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资的计算项目内。
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实际上是一种“暗扣”劳动者法定最低工资收入的做法,应当予以制止。
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案例中,小石与公司约定的工资为每月2400元,其中包括200元的高温津贴,扣除这200元之后,小石到手的工资只有2200元,没有达到230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