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考勤工资】考勤方式为标准工时制时,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我们以今年“五一”小长假为例,来看看坚守在工作岗位(标准工时制)上的小伙伴们,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2017年劳动节国家规定的放假安排是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即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其中:
休息日:4月29日、4月30日。
企业考勤排班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排班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法定假日:5月1日。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且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详见《苏州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
计算公式
日工资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
小时工资 = 日工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