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考勤案例】企业如果实行综合工时制考勤,员工有年休假吗?
【案例简介】
小袁在苏州市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工作,便利店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考勤,小袁累计工作年限为3年,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小时。最近小袁听说好几个朋友今年都休了年休假,自己却还没来得及休,便找老板协商。
等她说明意图后,老板说:“你还不知道吧?综合工时制是没有年休假的。”“嗯?……老板,按照规定,我好像应该有5天的年休假吧……”小袁一边轻声反驳,一边想:自己在上一家公司从事的岗位是标准工时制,对综合工时制倒还真不太了解。
老板接着说:“行啦!就别纠结什么年休不年休了,你认真工作我当然知道了,放心好了,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话虽这么说,可小袁想知道:综合工时制的岗位真的没有年休假吗?有的话该怎么休呢?
【案例简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只要是满足这个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带薪年休假。所以,案例中老板说“综合工时制没有年休假”的说法并不正确。
值得注意的是:综合工时制有别于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时间大多会超过8小时,休息、休假单位应通过民主程序,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为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可能会将年休假化到小时数。
本案例中小袁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共计40个小时,这40个小时可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案例中,小袁表示“应该有5天年休假”的说法,其实也不准确,如果要折算到天的话,按照小袁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小时来算,她应该享受的年休假是:40小时÷11小时≈3.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