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工资核算】工资计算到底用正算法还是反算法?怎么算才能才快又好?
作为HR,将员工的工资算对是一件最基础但又最重要的事情;工资不仅仅是工资,还与很多其他费用的计算有关
今日问题
工资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与工资有关的待遇、补偿、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呢?
问题分析
最近有很多HR宝宝咨询小诚工资计算的方法问题,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经常使用的工资计算方法~
其实在很多实际情况中会遇到不少与工资相关联的一系列费用计算的公式,这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各位HR宝宝的工作难度。
所以小诚会整理出与工资有关的、四项比较典型的待遇、补偿、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给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工资计算:
计薪日的由来
很多公司都是采取的月工资制度,但是考虑到周末与法定节假日的不同,每个月的工作天数自然也会有所不同,可以进行劳动的天数自然也会存在着更大的差异。
比如说,2017年4月有30天,扣除清明节3天法定节假日和8天周末,实际工作日只有19天。
而2017年3月有 31天,减去8天周末是23天。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劳社部于2008年出台了文件规定:每年标准工作日应该是250天,平均到每个月应该是20.83天,但11天法定节假日不能剔除需要进行算薪。
所以说计薪日则比工作日要多,计薪日应该是250天+11天=261天,平均除以12个月等于21.75。
这便是月工资为什么要除以21.75计算日薪的原因了。
由此可以得知,如果员工需要计算一天加班工资或者扣除一天的工资的话,就需要用月薪除以21.75计算出日工资,并且法定节假日的当天也要算工资。
工资的正算法和反算法
对于刚入职的新员工来说,如果本月工作了10天,当月一共有20个工作日,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计算他的工资呢?
是按照10天的工作日来算工资呢?还是说按照21.75-10=11.75来计算呢?其实这两种算法就是正算法和反算法。
如果按照出勤天数来计算,这就是正算法;如果按照缺勤天数扣除工资来计算,就是反算法。
因为很多月份都不可能正好是21.75个计薪日,所以这两个算法算出来的工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关于正算法还是反算法的问题,小诚要告诉大家:其实正算法、反算法都是合法的,但是公司需要自行规定具体采用哪一种。
不过在这里小诚需要告诉大家一些需要注意的操作细节:
1、单纯的正算法
当月出勤天数是包括了员工入职、在职时含的法定节假日的。
如果用正算法,如果这个月是23天,新入职的员工工作满一个月后,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资会比21.75更加多一些,这样看公司比较吃亏,但是肯定也能接受的,在具体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2、单纯的反算法
但如果使用反算法的话,结果可能就不太一样了。
比如这个月有23天,新员工月末入职只工作了一天,缺勤22天,反算法计算工资后就会出现员工工资为负的局面。
在实际操作中这样的情况有两种方法解决:一种是直接默认员工的出勤为零,不给他算工资,也不让他倒给钱;另一种情况就是使用正算法,但是这就不是单纯的反算法了。所以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需要采用正算法,不能采用反算法。
3、按照入离职情况计算
如果按照员工入职情况来看,利用单纯的正算法和反算法都有一定的弊端。
比如说新入职员工采用正算法,工作几天算几天的工资;离职员工按照反算法来看,什么时候离职缺勤的天数就倒扣那些工资,这样看似乎也很合理。
4、按照计薪天数来计算
工资计算的方法一般来说采用正算法,但如果这个月的计薪天数大于21.75,而员工出勤也大于21.75的时候,就可以采用反算法来计算啦。
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面临21.75临界点的时候,正、反算法的计算结果会存在差异,工作21天可能会比工作22天拿到的工资多一些;另一种是可能会出现反算法的弊端,出现倒扣工资的情况。
5、按照员工实际的计薪日来计算
计算工资的时候可以按照员工的实际计薪日来进行计算,如果员工的当月实际计薪日小于11天的时候就采用正算法,否则就才用反算法。
你肯定会问为什么要选择11天作为时间节点呢?其实是因为11天是21.75中间的整数天数,采取这样的方法比较简单且容易操作,不需要顾及当月计薪日、员工是入职还是离职,只需要考虑计薪日有多少天就可以选择对应的计算方法就好啦。
在这里,小诚给大家举个例子:
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其实上面说的计算方法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是由于每个月天数不一致导致的。月工资计算本身就不是尽善尽美的,但是由于其本身的诸多优势,所以大部分的公司都采用了月工资制。
与工资有关的其他计算公式
一、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虽然不同城市于地区之间的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存在差异性,但是大多数地区都认为是当月应得工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海地区,上海的规定认为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该不包括加班工资。
二、计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方法
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安排年休假,应该如何计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实际计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未休年假的报酬的日工资应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21.75来进行这算。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代通知金”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该条中“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是实践中俗称的“代通知金”。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注意:不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实务中需注意,“代通知金”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法律并无三倍上限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宝宝会来咨询算法的公平问题,HR可以这样来解答:工资算法这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做法,虽然它有利有弊,但我们应当遵守。
公司尽可能采用了相对公平的方法,而且对所有人是一致的,希望员工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