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企业在员工考勤上如何完善制度?

1.公司可以规定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明确各种情形下不能连续、累计天数的情况,以此来约束员工的考勤。
  2.员工提出请事假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签字确认后再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这个实操中可以更灵活些,使用邮件审批或其他方式。
  3.若员工在请事假到期后尚未返岗工作的,不要盲目的按照旷工进行处理,应当根据其留存在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解情况,先要求其返岗工作,然后再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
  
4.在员工提出事假请求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年休假的实际情况,让其用年休假与事假进行折抵。
 
–小贴士–
事假的批准权在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既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还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显示公司关怀。
电子考勤在仲裁中,存在被修改的因素,所以一般不予采纳,是吗?
   采用电子考勤的话建议将考勤数据打印或制成书面考勤统计表,让员工签字确认,有员工签字确认过的考勤证据,仲裁中一般是给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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